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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依市

中共湖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15-07-01 00:07

 

 

 
 
 

  1996年3月12日,株洲市和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依市缔结友好关系。

  【缔结情况】

    1996年3月,应王汀明市长的邀请,以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依市副市长拉季波夫·谢尔盖·纳斯里丁诺维奇为团长的纳沃依市政府代表团一行5人,来株洲访问。

    5天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沃依市政府代表团与株洲市代表团进行了3次成功会谈。同时,纳沃依市政府代表团参观了该市部分工厂及文化、教育、医疗等机构与设施,并到醴陵市参观,加深了相互之间的了解与友谊。

    3月12日,两市根据中乌两国建交公报原则,正式签订了两个协议和一个意向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株洲市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沃依州纳沃依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株洲市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沃依州纳沃依市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合作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株洲市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沃依州纳沃依市经济贸易合作意向书》。副市长侯林青与纳沃依市副市长拉季波夫·谢尔盖·拉斯里西诺维奇代表双方城市签字并互换文本。常务副市长黄自能、省外事办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并致词。市领导程兴汉、肖雅瑜、曾雨农、黄自能、刘朝前、侯林青会见了客人。

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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