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
- 索引号:430S00041/2016-65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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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16-10-13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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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
湘外领发〔2016〕1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十三五”
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研究同意,现将《湖南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0日
湖南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
根据国家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和环境
(一)“十二五”时期工作基础
“十二五”时期,在中央主管部门指导支持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我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基础有了长足的进展。
1、国际交流格局初步形成。主动参与《中意三年行动计划》、中美省州长对话、中俄“两河流域”合作等国家层面的对外合作机制,巩固与日韩、东盟的传统交往,深化与欧美、俄罗斯等的务实交流,拓展与非洲、中南美洲、中亚和中东等地区的合作项目。通过5年努力,立足湖南、面向全球的开放布局初步形成。
2、对外交往层级不断提高。组织高级别团组出访70余批次,省级领导层面接待来湘访问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知名企业高级别团组800余批11000余人次,其中国宾级团组20余批次,湖南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层级得到提高。积极配合中央党际交流部署,扩大对外工作资源。积极按照“走出去”总体要求广交海外朋友,全省国际友城数量达到69对。
3、对外合作成效显著。经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环保等领域的合作不断加深,对外开放实现了从侧重经贸领域向经贸与社会发展领域并重的转变。成功举办“海外侨领侨商湖南投资合作周”“湖南与日本滋贺县结好30周年庆典”“中国芷江·国际和平文化节”“中俄红色旅游合作交流系列活动”“文化中国·四海同春——全球华侨华人春晚”“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等重大涉外涉侨涉港澳活动。中意设计中心、中意技术转移中心、亚欧水资源研究和利用中心等国际合作项目与组织在湘落地,华菱、中联重科、三一重工等企业成功拓展海外市场,杂交水稻、机械装备、轨道交通等优势产业走向世界,湖南优势产业的国际话语权正在放大。
4、对外形象逐步提升。积极开展公共外交、民间外交,在交往中增进理解、加深友谊。利用各种涉外涉侨涉港澳活动推介、宣传湖南,用国际通用的方式讲好“湖南故事”。服务境外媒体需求,5年接待境外媒体来湘采访156批500人次。发挥我省比较优势,着力把“两型社会”城市群、伟人故里韶山、山水奇景张家界、抗战胜利之门芷江、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生命签证”何凤山等打造成湖南的“国际名片”。
“十二五”时期的实践表明,作为中部内陆省份,湖南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必须立足于主动融入国家对外工作平台,配合国家层面要求,挖掘湖南独特优势,凝聚主导力量推动开放发展;必须立足于服务人民群众日益扩大的对外交流交往需求,整合资源,规范权力,优化服务,凝聚社会力量拓展国际空间;必须立足于务实开展重大涉外涉侨涉港澳活动,助推国际合作项目落地,凝聚境外力量补齐湖南短板。
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湖南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要清醒认识到:全省对外交往渠道与日益增长的“请进来”“走出去”需求还不相适应;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服务能力、管理水平与新任务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对外开放的视野、触角与日新月异的国际合作格局还不相适应。
(二)“十三五”时期发展环境
“十三五”期间,湖南对外开放具备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依然是时代主流,但国际形势处于格局转换、体系变革、秩序重塑的重要发展阶段,全球经济走向、地缘政治冲突、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冲突等风险因素日益增多,外事侨务港澳工作面临着新挑战。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进外交理论和实践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国外交道路。国家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实施“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战略,给我省对外开放带来重大机遇。省委、省政府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以大外事推动大开放促进大发展”,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整合资源、配置动力”的功能正在加强。紧扣《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积极提高湖南对外开放水平,务实拓展国际合作平台和渠道,是全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十三五”时期的重要任务。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委外事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积极有效扩大湖南对外开放为主题,立足湖南特色,在服务中央对外战略上有新作为;整合涉外资源,在服务湖南开放发展上有新作为;发挥职能优势,在服务群众开放需求上有新作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外事、统筹兼顾。加强和改进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推进外事侨务港澳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更好地统筹本地区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更好地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国家对外战略实施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善用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资源,为“五化同步”发展战略助力。加强形势研判和国别政策研究,明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领域对外开放的重点任务,推进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科学发展。
3、坚持开放发展、突出优势。充分挖掘本地资源,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大力开展“经济外事”“文化外事”“科技外事”“教育外事”“旅游外事”“城市外事”和“民间外事”,在开放发展中彰显湖南特色、形成湖南风格、作出湖南贡献。
4、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不忘初心,在优化服务中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让人民群众共享开放成果和祖国的国际尊荣。提升对在湘外国人、华侨华人服务保障水平,吸引更多境外优秀人才来湘发展创业。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湖南对外交往布局全面优化,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升,国家内陆开放新高地和“一带一路”倡议内陆核心腹地两大愿景基本实现。
1、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职能进一步强化,在“大外事”中彰显湖南价值。主动融入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党的对外交往、“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积极发挥湖南独特作用。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积极参与民生、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发展,直接作用和有效服务得到提升,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2、对外交流渠道进一步拓展,在“大开放”中凝聚湖南力量。有重点、分层次拓展对外工作渠道,形成覆盖面广、联动性强的工作网络。高层交往务实高效,人员往来活跃有序。与驻外使领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流、合作渠道畅通。民心相通工程稳步推进,友好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力争全省友好城市达到100对,其中省级友好城市达到18对以上。
3、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大发展”中培植湖南成果。着力从国家战略中抢机遇、从国际市场中扩空间、从国际平台中引项目、从国际资本中“补短板”、从国际科学技术中找新成果,服务和协助引进一批战略投资项目和投资者,助推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提升湖南国际化水平,争取更多国际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在湘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外国在湘设立领事馆和签证代办中心。整合利用华侨华人团体、海外协会、友好城市和国际交流组织等境外资源,共同促进湖湘文化、省内企业和优势产能“走出去”。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湖南特色、外侨特点的涉外涉侨涉港澳品牌活动,打造开放湖南形象取得新进展。
4、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大格局”中优化湖南方案。强化各级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抓总领导和统筹协调职能;健全协同配合、资源共享的横向工作机制和渠道共建、“办市合作”的纵向工作机制;社会化趋势下的管理服务新机制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全省外事侨务港澳系统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开放型、专业化”素质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切实履行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法定职责,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开放发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对外开放需求,着力推进五大行动。
(一)战略对接行动
1、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驻外使领馆、商务代表处的沟通协调,为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探路搭桥。加强国际交流智库建设,积极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战略、政策、产业等方面的研究,为优势产业、企业“走出去”“请进来”提供指导。通过“人文交流拓展行动”,加强与沿线国家地方政府、友好组织的联系,扩大“民心相通”的海外社会基础。推动沿线重点国家和地区在湘设立官方办事机构,逐步夯实湖南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政府合作基础。着力推动湖南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能合作,重点服务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冶金、有色矿产、建材、新能源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信息服务,协助省内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推动企业产业升级。支持和服务高等院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人才培训、教育互联互通等合作。
2、服务国家周边外交大局。发挥湖南与东盟国家地缘相邻、产业互补、人文相近的优势,切实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全方位合作,为服务国家周边外交大局贡献湖南力量。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积极推动老挝等与湖南联系合作密切的国家在湘设立常设机构。深化与东盟国家地方政府合作,把与东盟国家建立友好城市关系作为友城布局的重点方向,力争5年内在东盟主要国家均建立友好城市。发挥邵商优势,加强同东盟国家在农业生产体系、机械工程装备、产业园区承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经贸合作。以湖南担任东北亚地方政府联合会第十八届轮值主席会员单位为契机,扩大与东北亚国家的经贸合作与人文交流。
3、参与国家层面区域经济合作。抓住中俄“两河流域”合作机遇,深化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流域地方政府合作,支持更多湖南企业在俄罗斯设立分支机构,加大在红色旅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实质性交流。积极参与中国长江经济带与英格兰北方经济区合作项目,争取两地区合作会议在湖南举办,推动湖南与英国地方政府交流迈上新台阶。积极加强与南非、巴西、印度等金砖国家的合作,主动参与中美省州长论坛、中日省长知事论坛等地方政府合作品牌活动。
(二)渠道拓展行动
1、高层互动渠道。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推动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等高级别团组以及企业和国际机构高层来湘考察访问。延续湖南一代伟人的影响,认真做好党宾接待。深化我省人大、政协与境外地方议会间的交流,多点布局服务国家外交总体目标。统筹谋划省级领导出访和外国地方政府省州长来访,发挥高层互访的示范带动效应,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渠道。建立高层交往成果跟踪服务机制,落实高层交往成果。规范省级领导出席外事活动程序,按“国际礼仪、湖南特色”的要求服务相关活动。
2、友城交流渠道。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走出去”,优化友好城市布局,扩大友城结好覆盖面,切实发挥对外交往主渠道作用。通过“以省促市、以市带县”,因地制宜开展友城结好工作,争取“3+5”城市群的城市“十三五”期间各新增2对友好城市,其他市州至少新增1对友好城市,到2020年全省友好城市突破100对。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实质性交流与合作,推动更多合作项目在友好城市落地。打造与相关国家友城结好周年庆典等品牌活动。积极推进国际交流特别代表聘任工作,为我省经贸、商务、农业、教育、科技、环保、文化、卫生、旅游等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牵线搭桥。发挥国际友好城市交流专员作用,推进友城结好成果巩固和发展。
3、侨务联谊渠道。重视侨务发展载体建设,在投资合作较多、湘企聚集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推动创设境外湘籍侨团发展和境外湖南工业园。支持长沙高新区“侨梦苑侨商产业聚集区”建设。推动建立“全球湘籍侨团联席会议”机制,增强湘籍侨胞凝聚力。通过“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深入实施侨务引资引智引技工程。加强与海外知名侨社侨团的联谊交流,实施海外侨领培训计划,承办好国务院侨办邀请团组访湘活动。加强海外侨情调研,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较为完善的海外湖南人才资源库。促进海外侨界后裔传承家国情怀、乡土情结,开展“中国文化海外行”“文化大乐园”“寻根之旅”等海外华裔青少年夏(秋、冬)令营活动。
4、港澳合作渠道。凸显“9+2”区域合作机制和《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机制中的湖南优势,推动湘港澳交流合作。支持香港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湖南联络处开展工作。发挥湖南省政协港澳特邀委员的“双重积极作用”,维护港澳同胞在湘合法权益,巩固扩大港澳“爱国友湘”力量。建立湘港澳青少年交流基地,为港澳青少年来湘参访交流提供优质服务。加强与在湘港澳资企业及涉港澳资重点企业常态联系,推动湖南香港、澳门投资企业联谊会、协会成立。
5、民间交往渠道。推动成立湖南省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民间对外友好交流活动。加强与国际友好组织、地区和国别友好协会的联系,促成湖南与更多的国外友好组织建立合作共建框架协议。深化友好城市民间交往,加强对外友协的功能性平台建设,将对外友协打造成更具凝聚力和感召力的民间群团组织。发挥海外交流协会的作用,做好民间侨务对外交往工作。
(三)品牌提质行动
1、省级综合品牌。打造“一带一路”湘江论坛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展会、论坛,提升湖南国际影响力。积极争取中非农业发展论坛暨博览会等涉外品牌活动在湘常设。举办“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亚欧城市水可持续管理峰会、“港洽周”、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等全省性重大涉外涉侨涉港澳活动,争取更多的国际交流平台落户湖南。
2、专项资源品牌。立足湖南特色和比较优势,充分利用“两型社会”建设、伟人故里韶山、世界自然遗产张家界和崀山、杂交水稻等优质对外工作资源,打造湖南品牌,扩大国际影响。继续办好“湖南国际友城友好交流活动周”、海外侨领投资合作周等重大涉外涉侨活动。支持有关单位探索渠道,打造新品牌。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外国驻华使节湖南行等活动,精心承办“文化中国·四海同春”全球华侨华人春节晚会等活动。
3、市州特色品牌。重点支持长沙、株洲、湘潭、岳阳、郴州、娄底、张家界、怀化等地举办有地方特色的传统国际交流交往项目,着力提升相关活动的境外关注度和影响力。支持衡阳、张家界、邵阳、湘西等地开拓境外客源市场,举办海外促销活动。支持邵阳、永州开展对接东盟相关活动,突出抓好产业项目合作。支持常德开展细菌战史研究及相关学术活动;支持益阳、娄底研究整理何凤山、张国基及谢冰莹相关史料,扩大湘籍国际知名人士的海外影响力。
4、优势产业品牌。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通过联合研究、技术引进、并购等合作方式,培育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品牌。支持长沙超算中心、“亚欧水资源科技创新合作网络”建设。以中车株机、中车株洲研究所等企业为核心,提高高铁先进技术国际市场竞争力。支持中联重科、三一重工等工程机械装备技术“走出去”,为各相关方互利共赢、和谐共生创造市场氛围。以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等为技术支撑,培育生物制药品牌。重点推进中意低碳研究中心、中意设计创新中心、中英绿色环保建设中心、湖南国际技术转移中心(1+N)平台、湖南—美国北卡“双创”中心等平台建设,争取湖南与部分国际先进科技领域的平等对话权。推动孟加拉、巴基斯坦、印尼、印度、泰国杂交水稻种子研发分中心等项目建设,把湖南造福人类的荣耀与世界分享。
(四)形象提升行动
1、扩大形象推介。参与外交部举办“省区市全球推介活动”,以国际视角讲好湖南故事。推动湖湘文化对外交流,开展有地域文化特质的系列对外交流和主题推介活动。围绕塑造“开放创新”形象,服务境外媒体报道湖南,举办境外记者集中来湘采访主题活动。适应新闻文化对外交流和传播方式,与境外媒体开展广泛合作,力争建立主流平台和自媒体渠道的和谐共振。联合海外媒体、省内主流媒体开展“外国人看湖南”“在湖南的外国人”等集中采访活动,讲好“宜居宜商、友善开放”的湖南新故事。
2、建设有效载体。精选一批体现湖南特色、具有典型意义和时代气息的涉外参观点重点推介,扩大影响。加强对外服务窗口形象建设,支持和推动机场、港口、景点进行外语标志、标识规范化建设。开发具有湖南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对外推介实物宣传品。
3、加强教育引导。深入推进涉外知识“进机关、进校区、进社区”行动,开展国际形势、国家外交政策、重点国家国情、涉外礼宾礼仪、领事保护等内容的宣传和培训,支持开展各类外语竞赛活动,努力培育“包容、开放、文明”的公民社会氛围。加强出国旅行文明劝导和行前教育,使展示国家形象、湖南风采成为湖南居民境外的自觉行动。
4、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有效地吸引外资、利用外资、服务外资,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健全涉外涉侨涉港澳人士和企业权益保障案件协调处理机制,依法保护外资、侨港澳资企业,切实维护其在湘合法权益。开展与在湘外资企业的共建活动,主动服务世界500强在湘投资企业的发展。推动建立在湘外国友人俱乐部,为在湘工作、生活的外国友人、侨港澳同胞提供服务,引导境外企业“喝湘水、接地气”,主动适应湖南的营商环境。
(五)外侨为民行动
1、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与服务。按照“分类指导、确保重点、有保有压”原则,继续加强计划控制和量化管理,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保持从严从紧。支持企事业单位科研技术、文化体育、对外援助和商务人员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根据实际需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对确有必要的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境)实施“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出国(境)有效”办法。加强签证服务、领事认证和签证代办工作,推广APEC商务旅行卡,让湖南居民“走出去”更为方便,更为安心,更有自信。
2、加强涉外管理与服务。建立和完善我省公民和机构境外安全保护工作机制、使领馆管理工作机制、涉外案(事)件协调处置工作机制。妥善协调处理领事保护和涉外案(事)件,逐步推动海外安全防范巡查工作的机制化、规范化,统筹协调涉外活动及境外安全保护工作。继续开展预防性领事保护工作,通过举办“领事保护活动宣传周”、推广《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和海外领事保护热线“12308”、建立湖南省领事保护培训基地等举措,提升我省公民和法人海外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配合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相关任务。
3、加强侨界民生服务。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将我省华侨权益保护纳入法制湖南建设的总体规划。市州一级建立华侨服务中心,县市区创建侨务示范社区,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探索建立园区侨务工作,中心城区每年增设3个侨法宣传角。帮扶困难归侨侨眷,每年设立1个全省归侨侨眷创业扶贫基地,举办1期归侨侨眷职业技能培训班,提供更多就业创业机会,提升归侨侨眷自我发展能力。落实国家精准扶贫要求,协助困难归侨侨眷纳入政府兜底保障,力争困难归侨侨眷在全省三年扶贫攻坚计划中率先脱贫。加强涉侨捐赠工作,规范我省涉侨捐赠程序,为华侨捐赠提供可信任、可持续的捐赠渠道。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体制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健全外事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构筑全省“大外事”工作格局。完善外事工作领导体制,强化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明确各级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外事工作归口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强化外事纪律和规范管理,提高外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落实部省共建、办省共建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外侨结合、港澳联动”的平台建设,全方位调动资源,形成合力。建立健全省市联动、部门互动机制,完善对市州的工作评估机制。
(二)提升干部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提高防渗透、防策反、防泄密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把国家的尊严、安全、利益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忠诚、使命、奉献”的干部队伍。加强全省翻译人才队伍建设,以政府雇员或者购买服务的方式培养小语种外语人才。完善全省涉外涉侨涉港澳人员培训机制,定期举办礼宾知识、翻译实践、外事专办员、港澳专题等各类培训班,推动干部境外培训工作机制化。发挥涉外人员培训中心作用,提高全系统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新需要的能力。加强干部多元化培养,推动横向和纵向交流,选拔省内优秀人才到外交部、我驻外使领馆、国务院侨办、港澳中联办等部门跟班学习、挂职锻炼。充实基层涉外干部队伍,支持各级涉外部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反对“四风”,毫不松懈抓好出国(境)专项督查。用党的纪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砥砺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调查研究。着眼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新形势,增强创新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充分发挥涉外涉侨涉港澳优势,按照“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综合施策、分工合作”原则,在对外工作统筹设计和谋划方面下功夫,主动为各级党委政府谋开放、促发展当好参谋和助手。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谋划外事工作与经济工作相融合,特别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俄“两河流域”合作,以及深化与东盟国家、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合作等。深入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发展变化趋势,了解和掌握国外政策、资金、技术和人才情况,为党委政府全面推进对外开放提供有针对性的决策建议和有价值的外事侨务信息。加强交流合作,不断加强与国内外专业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名专家、智库的联系、交流、合作,有针对性地选择国际友好城市和部分重点城市,开展深层次的高层专家、智库合作。提倡购买服务,建立政府购买外事侨务港澳决策咨询服务机制,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多种方式购买服务,为各级党委政府把握国际形势和国际条件发展变化、赢得发展机遇和发展主动权当好决策参谋。
中共湖南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