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ice of Foreign Affairs Commission of the CPC Hunan Provincial Committee
Foreign Affairs Office of Huna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Hong Kong and Macao Affairs Office of Huna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Hunan Provincial People's Association for Friendship with Foreign Countries
据中国驻文莱使馆网站消息,文莱政府于2013年10月22日颁布《伊斯兰刑法》。2014年5月1日起该法第一阶段生效。根据文莱政府近期公告,自2019年4月3日起,该法第二、三阶段生效。这意味着文莱全面实施《伊斯兰刑法》。
该法适用文莱境内所有人,包括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也包括在文居留的外国人和临时赴文的外国游客。但该法有些条款,仅适用于穆斯林。
2014年生效的《伊斯兰刑法》第一阶段,针对违反宗教管理的一般规定以及不当行为,如穆斯林未按时进行每周五的祈祷、对斋月不敬等,所涉刑罚主要包括罚款和监禁。今年4月3日起生效的第二、三阶段主要针对盗窃、抢劫、强奸、通奸、谋杀和侮辱先知穆罕默德等罪行,刑罚涉及鞭刑、肉刑(断手足)、石刑和死刑等重刑。
该法主要包括:
一、关于重罪:偷盗罪、通奸、强奸、同性性行为、伤害、谋杀罪,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被判鞭刑、肉刑、石刑乃至死刑。上述刑罚主要针对穆斯林。如非穆斯林与穆斯林女性未婚发生性关系或发生婚外性关系,或引诱穆斯林女性私奔,亦会依据伊斯兰刑法被判刑。
二、关于宗教管理:禁止在公共场所饮酒,不得向穆斯林提供、推荐、售卖酒精饮料。斋月期间白天禁止在公共场合饮食、吸烟,避免买卖可现场消费的食品。每周五中午12:00到14:00,穆斯林必须到附近清真寺祈祷,届时餐厅、店铺等都将停止营业,雇主不得限制穆斯林雇员按时祈祷的权利。
三、关于伊斯兰宗教神圣性:禁止在文莱传播任何宗教或信仰,包括未经批准传播伊斯兰教;禁止通过网络传播针对伊斯兰教和《伊斯兰刑法》的任何谣言、评论等;避免在穆斯林面前称崇拜某明星、人物、动物、地点等;避免在公开场合使用涉及伊斯兰教的固定词汇和表达,包括问候语。 禁止任何侮辱伊斯兰教先知、《古兰经》和《伊斯兰刑法》的言论;禁止发表或做出侮辱苏丹讲话、政府宗教机构和官员的言论或行为。出现上述行为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可能被判处罚款、监禁、鞭刑乃至死刑。
四、关于不雅行为:指任何玷污伊斯兰形象、使人堕落、带来不良影响,或引起观者反感的行为。在公共场所接吻等过度亲密行为、衣着暴露、未婚男女(或一方未婚)同居或有可能引起嫌疑地独处,做异性装扮等均属不雅行为,将面临罚款或监禁,或两者兼施。
中国驻文莱使馆提醒广大中国公民,在文莱期间严格遵守包括《伊斯兰刑法》在内的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文化习俗,避免因不当行为招致惩罚,确保在文期间顺利、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