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ice of Foreign Affairs Commission of the CPC Hunan Provincial Committee
Foreign Affairs Office of Huna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Hong Kong and Macao Affairs Office of Huna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Hunan Provincial People's Association for Friendship with Foreign Countries
2022年4月15日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颁布实施以来
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些
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有关知识和案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这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例值得引以为戒
1明知故犯外泄绝密文件 被判死缓
1992年,刚刚毕业的张向斌进入国家某部委从事外语翻译工作。1996年,张向斌受组织委派赴某国常驻,驻外期间结识了自称是该国外交部的A某等人。然而,他们的真实身份却是该国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外方人员以高额报酬为诱惑,通过套取和索要等方式,要求张向斌提供情报。在明知对方企图的情况下,张向斌仍无视法纪,答应为对方充当间谍,数年间向对方提供了数十份涉及我国内政外交的涉密文件资料,其中绝密级、机密级文件达14份。
2008年,张向斌从单位辞职前还陆续从办公电脑和内部办公网络中搜集大量文件资料,非法携带至国外。经查,张向斌的个人电脑及其他存储介质中存有5200份文件资料,其中标注绝密级的59份,机密级848份,秘密级541份。

办案人员向张向斌宣读法律条例并执行拘留
2019年2月,张向斌因间谍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2014年4月,23岁的张某在微信上添加了一个自称为“记者”的人。此人以需要新闻报道材料为由,请张某为其提供军舰照片。张某被优厚的交换条件吸引,想方设法拍摄军舰照片。在境外间谍机关的指使下,张某设法进入某军工企业。到2014年8月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张某已向对方提供“辽宁舰”等目标照片500余张,以及其他敏感照片200余张。2015年2月12日,张某因“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3涉密夫妇私自移民国外 因叛逃罪获刑
王丕宏曾任我国某航空研究所副总设计师,他的妻子赵汝芹同样曾是该研究所的技术人员。在研究所工作期间,两人组织并参与了多项国家重点涉密项目的研究工作,均为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