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ice of Foreign Affairs Commission of the CPC Hunan Provincial Committee
Foreign Affairs Office of Huna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Hong Kong and Macao Affairs Office of Huna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Hunan Provincial People's Association for Friendship with Foreign Countries
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8〕3号),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外侨办”)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监督和指导其在全省的落实情况;起草我省有关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全省各市州和部门制定的涉外涉侨涉港澳的有关政策;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省委、省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
(2)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侨务和港澳情况调研,为省委、省政府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制定全省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发展规划;负责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全省重大涉外涉侨涉港澳事务。
(3)负责组织接待来我省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统筹安排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及会见华侨华人、港澳知名人士的有关事宜;指导市州和省直各部门做好外事接待及礼宾工作。
(4)归口管理全省因公出国(境)工作;协助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省级领导出访计划,统筹安排省级领导因公出访工作;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授权范围内,审核、审批我省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有关事宜;负责颁发、管理因公护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证;负责全省具有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权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全省因公出访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进行查处 。
(5)负责管理全省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我国驻外国使领馆的联络工作;负责办理或承办邀请外国人来访的签证通知函电及相关事项;协调处理外国机构、人员在湘及我省机构、公民在海外的领事保护及相关事宜;依法承担来湘采访的外国及港澳记者、外国驻湘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的有关管理工作,牵头协调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湘活动及全省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工作;审核在湘举办的国际会议;协同处理全省重大涉外事件、事故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防止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配合做好反邪教、反恐怖等专项工作中的涉外事务;指导和参与全省涉外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协同管理外国专家及全省口岸的相关外事业务。
(6)配合和协助省委外宣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开展对国际形势、地区和国别政策、国际热点问题的综合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及港澳事务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宣传报道口径;协同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有关文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省涉外参观点的开辟、调整和有关管理工作。
(7)归口管理全省友好城市工作,指导协调全省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省州(县)以及其他友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开展多边、双边国际交流。
(8)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湘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宣传侨务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全省归侨、侨眷扶贫工作;协助做好华侨回国安置及其在内地眷属的工作;协助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工作;协调处理侨务信访工作;协助开展华侨华人捐赠工作,参与对涉侨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工作。
(9)负责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协助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侨务引资引智工作,促进华侨华人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与我省的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湘重点投资企业的权益保护工作;配合做好侨务对台工作;负责海外交流协会的管理工作。
(10)统筹协调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与港澳地区的工作联系及有关业务往来;负责我省与中央驻港澳机构的联络工作;研究提出促进我省与港澳地区经济、技术、文化交流合作的意见建议;依法维护在湘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的合法权益;对我省驻港澳机构提出的有关事宜提供意见、建议和工作协助。
(11)负责对外事干部、涉外人员以及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负责组织外事侨务干部及翻译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助做好我省党政干部国际形势、外事政策等教育;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承办驻外使领馆外交和工勤人员在我省的选派工作;承办全省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
(12)负责邀请外国副部级及以上官员、外国驻华大使(总领事)来湘访问的相关事项。
(13)调研湖南省海外侨情和侨务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
(14)负责在湘华侨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的协调工作。
(15)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1)2017年本部门机构包括:
①湖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本级
②2个二级单位,即:湖南省七三一办公室和湖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出国(境)服务中心;
③1个挂靠单位(湖南青园宾馆)。
需要说明的是,从2018年起,湖南青园宾馆财务预决算关系移交省国资委,其数据将不再包含于本部门报告。
(2)省外侨办内设机构12个,包括:秘书处、礼宾处、涉外管理处(领事处)、出国管理处(护照签证处)、国际交流处(友好城市处)、新闻文化处、侨政工作处、侨务联络处、港澳事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
3.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底,本部门编制共计245人,其中行政编制69人、事业编制176人;年末实有人数共计305人,其中在职人员149人、离休人员8人、退休人员148人(以上数据含湖南青园宾馆人员情况,其事业编制130人,年末实有人数127人,其中在职人员45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78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不含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1.预算情况
2017年年初收入预算数415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72.3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80万。
2017年年初支出预算数415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1.61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1589.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1.89万元),项目支出155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180万元。
2.决算情况
2017年度总收入625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29.4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530.05万。
2017年度总支出598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8.75万元,项目支出1598.4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1421.17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7年本部门基本支出共计2968.75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970.16万元,占比66.36%;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2万元,占比10.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1.07万元,占比23.28%;其他资本性支出5.1万元,占比0.17%。
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
2017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共计1598.4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64.67万元,占比85.3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13万元,占比3.07%;其他资本性支出184.58万元,占比11.55%。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专办员培训及APEC商务旅行卡的宣传推介工作、外事侨务港澳杂志工本费、全省翻译队伍建设及翻译库建设、机关党委工青妇工作、华人华侨捐赠及侨务联络、领事保护及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陪同省级领导出访、市县外事、经济干部赴港澳培训支出、拓展友好城市及民间对外交流工作支出、湘港澳全面合作专项、新闻文化宣传及资料、重要对外交流活动、重要外宾接待费、电子护照运行维护费、特困归侨困难补助、OA系统建设、法国蒙达尔纪纪念馆运维费、参加第三届中非论坛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为472.90万元,比上年支出(684.35)万减少211.45万元,降低30.90%。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315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203.64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258.31万元,资金使用下降21.16%。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20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99.46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73.51万元,资金使用上升35.30%,主要是由于办本级今年有一台公务用车正常报废更新,因此年中申请调整预算,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44.5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78.80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169.80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352.53万元,资金使用下降51.83%。
(四)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规定,省外侨办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履行中央、省关于各类资金使用的规章制度,通过事前申报、事中规范、事后审批等方式对支出事项进行严格控制和规范,同时制定了《外事礼品管理办法》、《机关内接待管理及工作流程》、《保密工作管理规定》等,从业务源头上对经费的开支明确了原则、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对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进行制度规范。上述制度规定均予以严格执行。
此外,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省外侨办开展了内部控制建设,通过对各项制度的完善和建立,规范了主要经济活动的管理结构,编制了内部控制手册,形成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这些成果的完善有效的管控了风险,提升了管理水平,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有序和高效。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2017年,我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如下:
(一)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对外工作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外事工作,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6月,家毫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新形势、新任务、新体制下的全省外事工作,并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运作进一步推进,使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
(二)提高湖南外事工作服务国家总体外交的能力。省领导出席重要外事活动82场次,注重用湖南故事阐述党的执政理念和发展历程,用湖南行动彰显服务对外工作大局。圆满完成泰国立法议会主席、埃塞俄比亚总理、英国皇室安妮公主等重宾团组来湘访问71批次,其中副部级以上团组50批次。2017年12月23日在长沙正式开馆的老挝总领事馆,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领馆零的突破。承接第15届东亚论坛、金砖国家协调人第五次会议等国家重要涉外活动,为在更大舞台上展示开放发展新湖南积累了经验。
(三)服务创新行动,扩大湖南国际知名度。外事部门主动对接相关部门,主动参与、主动服务各项涉外活动,力争取得更好效果。创新文化传播方式,举办“文化中国•四海同春”全球华侨华人新春大联欢晚会、“感知中国•湖南文化走进芬兰”、“一带一路主流媒体聚焦锦绣潇湘”等主题外宣及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湖湘文化走出去。
(四)服务开放行动,拓展湖南发展新空间。高层出访紧扣“一带一路”建设和优势产业“走出去”,在推动项目合作的同时,促进国际友城建设,年内新增国际友好城市3对,全省国际友好城市总数已达80对。
(五)服务芙蓉人才计划,助力发展新动力。深入实施引才引智工程,注意推介湖南人才引进政策,引进外国人才来湘服务近6000人次。主动对接生物科技领先的美国蒙哥马利郡、硅谷之都圣何塞市,宣介芙蓉人才计划,长沙出台人才新政22条。
(六)外事管理突出便民出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因公出国管理与服务水平,为科研人员出国境开方便之门。全省因公出国2589批7943人次,其中党政干部1871人次;因公赴港澳人员619批2214人次,其中党政干部810人次。大力推广便利出行的APEC商务旅行卡,迄今共申办439张,总数位居全国第8位,中部6省第1位。一年内新增12个国家在长沙设立签证申请中心,累计达到16个。
(七)领事保护彰显外事为民。逐步完善我省海外领事保护工作机制,快速有效妥善处理各类领事保护案(事)件,通过案件处理,体现国家对公民和企业海外利益的高度重视。开展预防性领事保护工作,提升公众“走出去”的风险防范能力。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分析
省外侨办部门所有支出均在预算范围内合理使用,三公经费总体呈下降趋势。
(二)效率性分析
省外侨办各处室均按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大力推进工作的开展,各项工作任务均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较好的履行了部门职能。
(三)有效性分析
通过省外侨办这一年的努力,湖南外事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外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中央对外工作决策部署,积极主动服务湖南开放发展,不断被提升外事为民能力。我们充分依托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准确把握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新形势、新机遇,有针对性地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开放步伐,拓展发展空间,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均成绩喜人,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最大的效益。
(四)可持续性分析
省外侨办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产业、繁荣事业上,坚持党组管理财务并多次开会研究财务工作,严格审批流程,坚持财务开支一支笔,上述措施较好的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较好地保证了省外事侨务办可持续发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
省外侨办2017年预算完成率为91.53%,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是由于,部分指标下达时间临近财政关账时间,因此未能及时支付;部分项目开展时间较晚或由于签订合同、执行政府采购流程等原因使结算支付时间滞后。
(二)预算控制率有待降低
省外侨办2016年预算控制率为18.23%,有待进一步降低。这是由于部分临时或突发的工作任务导致年中追加预算,由于省外侨办同时对接中央六个部委,很多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年初无法预计。
六、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严格按照预算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来编制部门预算,以各业务处室的年度业务活动安排为起点,加强与各业务处室的交流沟通,进一步提高预算精细化、准确化的意识,确保部门预算的全面、科学。
(二)进一步完善预算开支的规范性
严格遵守省市各项开支费用的管理规定,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确保开支口径与预算口径的一致,从而有效的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湖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